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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
为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我公司针对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以下简称《固废法》第二十九条、三十六条)制定了相应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,该计划制定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,计划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---2021年12月31日,以下附件为我公司的计划明细
危险废物管理计划(1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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